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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術語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2010)

EXW——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FCA——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CPT——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運費和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終點站交貨(……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貨(……指定目的地)

DDP——完稅后交貨(……指定目的地)

FAS——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FOB——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CFR——成本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險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CFR——成本加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本規定只適用于海路及內陸水運。“成本加運費”是指賣方交付貨物于船舶之上或采購已如此交付的貨物,而貨物損毀或滅失之風險從貨物轉移至船舶之上起轉移,賣方應當承擔并支付必要的成本加運費以使貨物運送至目的港。當使用CPT,CIP,CFR或CIF術語時,賣方在將貨物交至已選定運輸方式的運送者時,其義務即已履行,而非貨物抵達目的地時方才履行。本規則有兩個關鍵點,因為風險轉移地和運輸成本的轉移地是不同的。盡管合同中通常會確認一個目的港,而不一定確認卻未必指定裝運港,即風險轉移給買方的地方。如果買方對裝運港關乎買方的特殊利益(特別感興趣),建議雙方就此在合同中盡可能精確的加以確認。建議雙方對于目的港的問題盡可能準確確認,因為以此產生的成本加運費由賣方承擔。訂立與此項選擇(目的港選擇)精確相符的運輸合同。如果因買方原因致使運輸合同與卸貨點基于目的港發生關系,那么除非雙方達成一致,否則賣方無權從買方處收回這些費用。成本加運費對于貨物在裝到船舶之上前即已交給(原為交付)承運人的情形可能不適用,例如通常在終點站(即抵達港、卸貨點,區別于port of destination)交付的集裝箱貨物。在這種情況下,宜使用CPT規則。(如當事各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 )成本加運費原則要求賣方辦理出口清關手續,若合適的話。但是,賣方無義務為貨物辦理進口清關、支付進口關稅或者完成任何進口地海關的報關手續。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賣方義務

B THE BUYER’ OBLIGATIONS買方義務

A1賣方的一般義務 賣方應當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以及其他任何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要求的憑證。 如果買賣雙方達成一致或者依照慣例,任何A1—A10中所要求的單據都可以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記錄或手續)出現。

B1買方的一般義務 買方應當依銷售合同支付商品價款。 如果買賣雙方達成一致或者依照慣例,任何B1—B10中所要求的單據都可以具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記錄或手續)出現。

A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若可能的話,賣方應當自擔風險和費用,取得任何出口許可證或者其他官方授權,并辦妥一切貨物出口所必需的海關手續

B2許可證、批準、安全通關及其他手續 若可能的話,買方有義務在自擔風險與費用的情況下獲得任何進口許可或其他的官方授權并為貨物進口以及其在國內的運輸辦妥一切海關報關手續。

A3運輸合同與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 賣方應當在運輸合同中約定一個協商一致的交付地點,若有的話如在目的地的指定港口,或者,經雙方同意在港口的任意地點。賣方應當自付費用,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經由慣常航線,將貨物用通常用于供運輸這類貨物的船舶加以運輸。 b)保險合同 賣方并無義務為買受人訂立一份保險合同。但是,賣方應當按照買方的要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如果有的話)的前提下為其提供投保所需的的信息。

B3運輸合同和保險合同 a)運輸合同:買方。無義務為賣方訂立運輸合同 b)保險合同:買方無義務為賣方訂立保險合同。但是根據賣方請求,買方須提供投保所需要的必要信息。(雙方均無義務為對方訂立保險合同,但若對方要求,則均有義務提供必要信息。)

A4 交貨 賣方應當通過將貨物裝至船舶之上或促使貨物以此種方式交付進行交付。在任何一種情形下,賣方應當在約定的日期或期間內依慣例(新增部分)交付。

B4受領貨物(接收貨物)買方必須在賣方按照A4規定交貨時受領貨物,并在指定目的港從承運人處收受貨物。

A5風險轉移 除B5中描述的毀損滅失的情形之外,在貨物按照A4的規定交付之前(2000越過船舷前) ,賣方承擔一切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

B5風險轉移 買方必須承擔貨物按照A4規定交付后毀損滅失的一切風險。 如果買方未按照B7規定給予賣方通知,買方必須從約定的裝運日期或裝運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假如貨物已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中的貨物(即特定物)。

A6 費用劃分 賣方必須支付以下費用: a)所有在貨物按照A4交付完成之前所產生的與之相關的費用,B6中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可支付的部分除外。 b)貨物運輸費用及由A3 a)之規定(即運輸合同)而產生的一切其他費用,包括裝載貨物的費用,以及按照運輸合同約定由賣方支付的在約定卸貨港口卸貨產生的費用。 c)在適當的情況下,因海關手續產生的一切費用,以及出口貨物所需繳納的一切關稅,稅賦(注意兩者之間區別)及其他應繳納之費用(英美法特色,極盡羅列之能),以及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承擔的因穿過任何國家所產生的過境費用。

B6 費用劃分 除A3條款第一項的規定費用之外,買方必須支付: a)從貨物以在A4中規定的方式交付起與之有關的一切費用,除了出口所必要的清關費用,以及在A6第三款中所涉及的所需的一切關稅、賦稅及其他各項應付出口費用; b)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港為止的一切費用,除非這些費用根據運輸合同應由賣方支付。(無變化) c)卸貨費用,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除非該成本和費用在運輸合同是由賣方支付的。(無變化) d)任何額外的費用,如果(進一步規定)沒有在既定日期或運送貨物的既定期間的到期日前按照B7中的規定發出通知,但是(假如、倘若)貨物已被清楚地確定為合同中的貨物(即特定物,這里和B5是類似的)。及, e)在需要辦理海關手續時,貨物進口應交納的一切關稅、稅款和其他費用,及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以及需要時從他國過境的費用,除非這些費用已包括在運輸合同中。 (無變化)

A7通知買方 賣方應當給予買方所有/任何(后者更恰切,與2000年形成對比) 其需要的通知,以便買方能夠采取通常必要的提貨措施。

B7通知賣方 每當能夠在指定的目的港之內確定裝運貨物的時間或者接收貨物的具體地點時,買方必須充分給予賣方通知。

A8交貨憑證 賣方應當自負費用的情況下,毫不遲疑(延誤)地向買方提供表明載往約定目的港的通常運輸單據。 這一運輸單據須載明(包含)合同貨物,其日期應在約定的裝運期內,使買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運人提取貨物(主張權利),并且除非另有約定,應使買方得以通過轉讓單據(提單)或通過通知承運人,向其后手買方(下家)出售在途貨物。 如此運輸單據為可以流通、可以議付形式(銀行根據信用證付錢 )或有數個正本,則應向買方提供全套正本。

B8 提貨證據 買方必須接受按照A8規定提供的運輸單據,如果該單據符合合同規定的話。(無變化)

A9 檢查、包裝、標志 賣方應當支付為遵循A4條款運輸貨物所需的進行核對的費用(比如核對貨物質量、尺寸、重量、點數),同時還需支付國家出口機關規定的進行裝船檢查的費用。 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提供貨物的包裝,除非在此行業中這種貨物無包裝發運、銷售是普遍的現象。賣方應當用適于運輸的方式包裝貨物,除非買方在交易合同生效前對賣方提出了特殊的包裝要求。包裝應當適當(恰當更合適)標記。(直譯容易出現歧義—適當標記也可以理解為可標可不標。)

B9 貨物檢驗 買方必須支付任何裝運前檢驗的費用,但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除外。(無差異)

A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賣方必須在可能的情況下及時應買方的要求,在賣方承擔風險與費用的前提下,向買方提供幫助,以使買方能夠獲得任何單據與信息,包括買方進口貨物或者為保證貨物到達目的地所需的安全信息。(特點:大量的非限定性定語從句,難以按順序直譯——“穿插翻譯) 賣方應當償付所有買方基于B10的義務提供單據或信息的幫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買方與賣方互相為對方為自己的幫助買單)

B10信息幫助和相關費用 買方必須在合適的時候告知賣方任何安全保障要求,以便賣方做到與第十項條款規定相符。 買方必須支付給賣方所有由賣方為獲得與第十項條款相符的相關單據和信息所產生的費用和花費。 買方必須在合適的時候告知賣方任何安全保障要求,以便賣方做到與第十項條款規定相符。 (新增) 買方必須支付給賣方所有由賣方為獲得與第十項條款相符的相關單據和信息所產生的費用和花費。 買方必須在合適的情況下,及時地提供給賣方幫助,以便根據賣方的要求,由賣方承擔風險,費用條件下,獲得任何單據和信息,包括與安全有關的信息,賣方運輸和出口貨物以及通過任何國境的信息。 (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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